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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泡沫经济时代(1985—1991年),派遣员工的薪水、能力和自豪感都比普通白领女性高出很多。
此后,《派遣法》经历了数次修订,每次修订都在放宽劳动管制[4]。
最初,《派遣法》存在对职业种类的管制,劳务派遣仅限专业性较高的职业,后来的修正案放开了非技术性和常规性的工作,直到放开制造业的普通工种。
这些修订名为“修正”
,实为“修恶”
。
有些人说,“法律虽然已经制定,但今后还是可以根据情况修订的”
,借此在法律中留了“后门”
。
我们必须对这种阴谋诡计保持警惕。
这个放松劳动力市场的管制改革方向正是日后新自由主义改革的一环,人称“劳动大爆炸”
。
回想起来,1985年《派遣法》的颁布似乎就是为引发“劳动大爆炸”
投石问路。
现在,几乎所有职业都允许劳务派遣。
不仅仅是劳务派遣,合同工、短期雇佣、承包工、零工等各种所谓非正规就业遍地开花,一时间令人眼花缭乱。
这些非正规就业有个共性,那就是雇主再也不必为劳动者承担什么责任,非正规雇佣没有什么雇佣保证,更不用说各种保险、担保和福利了。
制造业有一种劳务派遣方式,叫日结承包工。
我听说这种雇佣方式的阴险毒辣之后,简直瞠目结舌。
承包工实行包工制,包工头是私营业主,劳动者找他们签订日结劳务合同,被包工头派遣到工程现场。
日结工的合同都是按天签,从来不保证第二天的工作,这些工人简直是每天都要被炒一次鱿鱼。
当然工人也没什么失业保险、健康保险。
万一发生工伤事故,因为工人的身份与包工头对等,都是“私营业主”
,责任自负,所以包工头完全没有责任。
真是狡猾!
狡猾!
也不知道谁想出的“好”
手段!
千万不要忘记,在战后的劳资关系下,“卖的没有买的精”
,资方总能比劳动者先行一步。
包括《均等法》在内的政策缺陷,使得劳动者们接连维权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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