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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他把瓦格纳所有剧目都攻克下来,人们才平心静气下结论:其实多明戈的瓦格纳除了咬字有口音,基本属于一流,歌剧世界真有十项全能。
弗莱明扩大剧目时,比如唱美声派、唱亨德尔,有评论家夸她模仿力强,然后再赞美两句她的莫扎特和理查·施特劳斯,言下之意是,唱有专攻,你就别到处圈地了。
可以说,在一些人眼里,唱法的多样性(versatility)不是长处,而是艺术的缺陷。
反之,一个歌剧明星不会唱百老汇(尽管多数都录过至少一张百老汇专辑),不会改变自己的音色,不会像流行歌星那样咬字,乃自然而然的事情,甚至是高雅的标志。
格莱美从1999年开始设立“古典跨界专辑”
奖项,赢奖的几乎都是器乐。
马友友荣获了三次,第一次是阿根廷作曲家阿斯托尔·皮亚佐拉(AstorPiazzolla)的探戈,第二次是极具美国西部风情的《阿帕拉契之旅》(AppalaJourney),第三次是《巴西情迷》(adoBrazil)。
这大概是马友友跟其他大提琴高手(如罗斯特罗波维奇)的一处不同。
但除了艺术家跨界,更有商业价值的是作品跨界,咏叹调还是那些咏叹调,但经过跨界歌手演绎,能够为更广泛的受众所接受和欢迎。
纯粹的古典跨界歌手人数并不多,但成功者的曝光率高于一般的古典歌唱家,因此,个人收入要比唱歌剧高得多。
跨界歌手通常受过一些声乐训练,但跟歌剧演员相比,论演唱难度和持久性都远远不如。
一般来说,他们是唱不了整部歌剧的,但通过麦克风、剪辑修理等现代录音技术,可以将自己的音色和演唱调整到最理想的状态,录制一首首像样的咏叹调。
总体而言,他们的音色、乐感都是不错的,而且相貌也颇为养眼,绝对不会出现重型坦克的身材(即典型的瓦格纳女高音身材),但不用扩音唱一部歌剧基本超出其能力范围,唱了会尽显薄弱环节。
跨界歌手一般挑选较通俗的咏叹调,在唱法与配器等方面进行通俗化处理,比如歌剧演员行当分明,但莎拉·布莱特曼则可以去唱本属男高音的“今夜无人入睡”
。
几大跨界明星
莎拉·布莱特曼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位重要的跨界歌手,她最初以主演《歌剧魅影》走红,跟韦伯离婚后,开始以录音和演唱会为主业。
她的嗓音清澈甜美,但演绎咏叹调时常有矫揉造作之嫌。
我曾经看到国内的评论称之为“天籁”
,但《纽约时报》则刻薄地评为“美丽而空洞”
。
其实,评论布莱特曼主要看你站在什么角度:从歌剧的角度,尽管她跟三大男高音唱二重唱,但估计没有跟他们合演歌剧的实力;从普罗大众的角度,她拉近了外行与歌剧的距离,让他们体会到歌剧的美妙。
安德烈·波切利灌制过九部完整的歌剧(至2012年底),分别是《波西米亚人》、《托斯卡》、《游吟诗人》、《维特》、《乡村骑士》、《丑角》、《卡门》、《安德烈·谢尼埃》和《罗密欧与朱丽叶》,他甚至在舞台上演唱过整部歌剧,但他本质上是一位跨界歌手。
在我国他被捧上天,但只要仔细听他任何一段咏叹调(即便是一切调到最佳状态的唱片),不难判断,他的音色很美,但技巧没过关。
有时,他会冒出一两句,完美得如同年轻时的帕瓦罗蒂,但更多的时候,他的高音无力、气息不足、吐字不清、风格模糊。
如果没有那张刚毅英俊的脸庞,加上失明的不幸,很难相信他会有今日的地位。
说来讽刺,但残疾对于他绝对是优势,因为残疾人身残志坚,是最常规的励志模式。
当他扮演的少年维特出现在美国底特律的歌剧舞台上时(1999年),他唱得怎样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象征意义。
说起残疾,托马斯·夸斯托夫(ThomasQuasthoff)亦身有残疾,且艺术成就更卓著,但他没有跨界,名声只限于古典圈子。
我无意诋毁波切利,他若能把大批准乐迷带入歌剧殿堂,那是功德无量的事。
但进入这座殿堂后,如果像从北门进故宫后只游览御花园,而不是顺势欣赏更大的辉煌,那真是买椟还珠。
以上几位是“50后”
(布莱特曼生于20世纪60年),另外有两位“80后”
跨界歌手在我国的知名度相对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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