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搜旺小说】地址:https://www.souwangzhi.com
人们可能会说,如果希望和愿望构成了伦理学的基本东西,那么,既然希望和愿望是主观的,伦理学中的一切也都必定是主观的。
但是,这一论证并不像它听起来那样确定。
科学的材料是个体的知觉,它们远比常识所想象的更具有主观性;然而,正是在这一基础上建立起了非个体的、庄严的科学大厦。
这有赖于这样的事实:在某些方面存在着大多数人赞同的知觉(色盲者以及幻觉受害者的不同知觉可以忽略不计)。
在伦理学中,可能也有某种相似的达到客观性的途径;如果存在着这样的途径,那么,既然它必须诉诸大多数人,也就把我们从个体伦理学带入政治学领域。
事实上,政治学与伦理学是很难分开的。
伦理学同神学的分离要比它同科学的分离更为困难。
正确地说,科学经过长期的斗争仅仅解放了自身。
直到17世纪后半叶,人们还普遍认为,一个不信巫术的人一定是个无神论者,而且仍然有人以神学为据谴责进化。
但是,现在绝大多数的神学家都赞成这样的观点:科学中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动摇宗教信仰的基础。
伦理学的情况就不同了。
许多传统的伦理概念是难以解释的,许多传统的伦理信念也难以证明是正确的,除非是假定存在着上帝或者世界精神,或至少是一种固有的宇宙目的。
我并不是说,不借助神学基础,这些解释和证明就是不可能的,但我认为,没有这种基础,它们也就失去了说服力和心理压力。
对正统理论的一个一直受人宠爱的论证是,没有宗教,人们就会变得邪恶。
从边沁到亨利·西季威克[1]的19世纪的英国自由思想家都极力否定这一论证,他们否定的根据是——他们本身就属于迄今为止存在过的最善良的人们。
但在一直受自称不信教的极权主义者暴行冲击的现代世界里,维多利亚式的不可知论的美德似乎更不具有确定性,甚至可能被归结为基督教传统的不彻底的解放。
因此,在任何适当的社会形式下,伦理学是否能够摆脱神学的整个问题都必须重新思考——凭借着我们比祖先更充分的对罪恶深切可能性的认识,在理性的进步中,我们的祖先以自己令人惬意的信念保持了舒适。
在有记载的历史上,伦理信念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来源,一个是政治上的,另一个则与个人的宗教及道德信仰相关。
在《旧约》中,这两者完全是独立出现的,一个作为法令,另一个作为各种预言书。
在中世纪,这两者同样是以由统治集团灌输的官方道德和由伟大的神秘主义者教导并实践了的个人尊严区别开来。
我们今天也同样延续着这种两分法。
俄国革命后,当克鲁泡特金[2]能够从长期的流放中返回时,他见到的并不是他所梦寐的俄国。
他曾梦想着一个由自由、自尊的个人组成的松散的社会,但正在创建的却是一个强大的集权国家,在这个国家里,个人仅仅被看作手段。
个人及公民道德的两重性是任何一种适当的伦理学理论都必须说明的问题。
没有公民道德,社会就会解体,没有个人道德,他们的生存也就失去了价值,因而,公民道德和个人道德对于一个善的世界是同样必要的。
在所有已知的人类社会里,甚至最原始的社会中,也存在着伦理信念和伦理情感。
人们赞扬一些行为,谴责另一些行为;一些行为得到奖赏,另一些行为受到惩罚。
人们认为个人的某些行为不仅会给个人,而且会给社会带来财富;另一些行为则被认为会带来灾难。
有关这类的信念有一部分是可以由理性来辩护的,但在原始社会中,也有一种占据统治地位的地地道道的迷信信仰,最初它常常产生了甚至后来人们发现在理性基础上能够证明是正确的禁律。
道德的一个主要来源是禁忌。
某些物品,尤其是属于头领的物品充满了“超自然的力量”
,如果你触到它们,你就会死亡。
一些东西被奉献给神灵,而且必须只由巫术师使用。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