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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山环抱下,是一片又一片土林戈壁,悍马的轮胎碾过尘沙弥漫的山头,车里随机播放着激情的摇滚歌单,从老鹰乐队到林肯公园,迷离的嘶吼的,唱得心潮澎湃。
嘎玛让夏跟着鼓点摇头晃脑,《intheend》前奏刚响,脚下的油门都紧了紧,他张狂地放声歌唱,又笑着看向副驾,那里坐着他半路捡到的汉族男人。
金森也在笑,他们在漫天黄土的颠簸国道中奔袭向前。
“你唱得挺好。”
金森在切歌的间隙夸他:“英语口语比普通话标准。”
“藏族人学英语比汉语简单啊,这儿做生意好多尼泊尔和印度的。”
嘎玛让夏调小了音量,“没发现藏族年轻人大多喜欢欧美风,狂野、自由、奔放,流行的和内地不一样。”
“嗯,看出来了,美式男孩。”
金森看着他的卷毛冷不丁做了个手势,“m3,bro~”
嘎玛让夏愣了半秒,接着发出一阵爆笑,“哈哈哈,你说这话也太好笑了。”
“有这么好笑吗?”
“好笑。”
嘎玛让夏笑半天,歇了口气,“我有这样抽象吗?”
“那倒没有,你是正常的藏族帅哥。”
嘎玛让夏心里一乐,沾沾自喜地反问:“有这么帅吗,一下午夸我两回。”
“嗯,硬朗的帅,我觉得你可以做模特。”
金森实话实说:“可能是看你长得不错,才答应你转山的吧。”
“好啊,原来是见色起意。”
“是吗?”
金森不确定。
八点,天还亮着,嘎玛让夏开回小镇,想着金森不爱吃藏餐,随便找了家四川菜馆。
刚下车,金森先瞄上了对面的书亦烧仙草。
“喝吗?”
嘎玛让夏摇头,“你买自己的,我先进去点菜。”
金森嗯了一声,转头买了两杯七分糖的芋泥啵啵出来。
好甜。
血糖都升了,高原上就要吃点甜的。
“给你的。”
金森把芋泥啵啵插上吸管,递给嘎玛让夏。
“好甜。”
嘎玛让夏喝了一口,齁嗓子,他发现金森爱吃甜的,但人却不见胖。
金森戳着吸管,嗦起腮帮子把藏在底下的啵啵吸上来,认真且专注,他抬眸看向对方,“算了,跟你们不爱喝奶茶的人说不清楚。”
嘎玛让夏倒是觉得看金森喝奶茶更有趣,想起下午他吃果冻的模样,倏尔笑出声来。
“果冻还吃吗?等会去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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