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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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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夏天的深夜,我在女儿的游戏室里追查着这个连环杀人凶手。
大多数时候,我都模仿常人的作息,到晚上会刷刷牙、穿好睡衣。
但在丈夫和女儿入睡后,我会回到这个临时的工作间,启动15英寸的笔记本电脑,开始无止境的创作。
我们住在洛杉矶市中心的西北部一带,夜间尤其安静。
有时候能听到的,只有我用谷歌街景放大陌生人的私人车道时点击鼠标的声音。
我几乎纹丝不动,只是日复一日地敲击着键盘。
年鉴、结婚证、存档照……我仔细阅读过每一页20世纪70年代的警方卷宗,对着验尸报告凝神细思。
我习惯了在毛绒玩具和粉色小鼓的簇拥下完成这些,这个调查地点专属于我,它之于我就像玩具迷宫之于小老鼠。
每项爱好都需要其专属的空间,而我的空间中撒满彩色纸片,上面都是用蜡笔潦草记下的加州刑法法条。
2012年7月3日的深夜,我打开了一份整理好的文件,其中列有他在那些年里偷过的所有特殊物品。
我已经把其中一半以上都加粗了:查无所获。
我下一件要调查的物品是一对袖扣,1977年9月他在斯托克顿偷走了它们。
那时的金州杀人魔——这是我给他起的名字——还没有犯过凶杀案,他只是个连环强奸犯,人们叫他东区强奸犯(EAR),他会在女性的卧室里袭击她们,一开始是在萨克拉门托县东部,后来又流窜到中央谷地(tralValley)和旧金山东湾(EastBay)附近的街区里。
那时的他很年轻,年龄在18!30岁之间,白种人,体格健壮,能跃过高高的围墙逃脱追捕。
他喜欢选择安静的中产阶级街区里拐角处的第二栋单层住宅,而且总是戴着面罩。
他犯下的案件都计划周密,有反侦查意识。
选中被害人后,他通常会在没人的时候先潜进被害人家中,研究家庭照片,熟悉布局。
他会事先弄坏门廊灯,打开滑动玻璃门,卸下枪支子弹。
毫无戒心的房主把他打开的门关上,又随手把他移动过的照片归回原位,只把这看作日常生活的凌乱之处。
等被害人熟睡后,他就用手电筒刺眼的光芒照亮他们的眼睛。
被害人因为短暂的失明手足无措,昏沉的大脑突然惊醒,恍惚间似乎看到有人挥舞着手电筒,但那是谁?为什么在这?突然他咬牙切齿地从喉咙发出一声威吓的低语,被害人这才终于找回恐惧感,一些被害人反应过来后开始尖叫、颤抖、说话结结巴巴,就好像这个黑暗中戴着面罩的陌生人不只遮住了脸,还遮住了他掩盖不住的原始恶意。
1977年9月他在斯托克顿偷走袖扣的那起案子,是他第23次作案,而此前的整个夏天他都没有作案。
在斯托克顿西北部,一名29岁的女子在卧室里因为窗帘挂钩摩擦窗帘杆的声音醒了过来。
她坐了起来,借着外面露台的灯光,看到门口站着一个人影。
但她只看到了一瞬,因为下个瞬间手电筒的灯光就刺入了她的双眼,一股强劲的力量把她压制在了**。
他上一次作案是在美国阵亡将士纪念日[9]假期的那个周末,这一次则是在美国劳动节[10]后的周二凌晨1:30。
夏天结束了,他回来了。
那会儿他开始对夫妻下手了。
女性受害者试图向评核人员描述歹徒身上恶心的气味,想尽办法认出那种气味。
她说那不是因为不讲卫生留下的气味,不是从他腋窝或者呼吸里冒出来的。
根据评核人员的报告,受害者能想到的最好的描述是:那是一种紧张不安的气味,不是源自哪个特定的位置,而是源自歹徒全身上下的每个毛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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