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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依次点头,萨德·格林指了指面对大家的空椅子,我过去坐下。
斯坦斯兰德递给我几张纸:“警员,读一下。
这是布莱文·戴尔为本周六《时报》写的社论。”
最顶上一页标着1946年10月14日,日期正下方是印刷的黑体标题:《洛城警队的火与冰》。
再往下是机打的正文:
战前有两位本地拳手给“天使之城”
带来了光荣,他们出生与长大的地方相距不过五英里,拳路却迥然不同,恰似烈火与寒冰。
李·布兰查德,罗圈腿,臂长如风车,重拳仿佛出自投石器,挥拳击中对手的时候,火花都能溅上拳台边的座位。
“板牙”
布雷切特上台的时候永远那么冷静和镇定,你很容易相信他根本不会出汗,他的跃动步伐比“快活汉”
罗宾逊[6]更胜一筹,刺拳犹如短剑,不断击打对手的面门,直到他们的脸部看似迈克·莱曼烧烤屋的鞑靼牛肉。
他们都是诗人:布兰查德是野性力量的诗人,布雷切特与他相反,是速度和技巧的诗人。
他们加起来一共取得了七十九场胜利,只有四场败绩。
拳台和元素表一样,火与冰都是难以匹敌的力量。
火先生和冰先生从未有过交手的记录。
不同的体重级别分开了他们。
然而,责任感却让他们心有灵犀,两个人都加入洛杉矶警察局,继续在拳场上作战,但对手换成了犯罪。
布兰查德在1939年破获了错综复杂的大道国民银行劫案,捉拿凶残的杀人犯托马斯·多斯·桑托斯归案;布雷切特在1943年祖特装骚乱中表现优异。
他们现在都是中央分局的警官:火先生,三十二岁,警司,任职于声名显赫的令状组;冰先生,二十九岁,巡警,在洛城市区的危险地带巡逻。
最近我分别询问火与冰,他们为何放弃拳场上的黄金年华,反而跑去当了警察。
两人的回答揭示出他们究竟有多么优秀:
布兰查德警司:“拳手的运动生涯不是永久性的,服务社会带来的满足感却是。”
布雷切特警官:“我想和更危险的对手作战,换言之就是罪犯。”
李·布兰查德和“板牙”
布雷切特作出如此巨大的牺牲,只是为了服务他们所属的这座城市。
11月5日,选举日,我们请求洛城选民作出同样的壮举——投票表决是否通过发行500万美元债券,用于更新洛城警局的装备,并为全体警员提高百分之八的薪水。
请记住火先生和冰先生这两位榜样。
在选举日向B议案投下赞成票吧!
读完,我把几页纸还给斯坦斯兰德警监。
他正想说什么,但萨德·格林按住他的肩膀,让他停了下来:“警员,说说你的看法。
心里话。”
我吞了口唾沫,尽量保持嗓音平稳:“拐弯抹角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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