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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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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电话请了累积的最后几天病假,在艾尔尼多无所事事地混了一个星期。
我读书看报,听爵士乐电台,尽量不去思考未来。
尽管知道已经结案,但我还是一遍又一遍地阅读档案。
孩提时代的玛莎·斯普拉格和李在梦中折磨我;简·钱伯斯那幅裂嘴小丑画像偶尔也会加入,小丑奚落我,透过脸上伤口形状的黑洞对我说话。
洛杉矶的四份日报我每天都买,从第一页读到最后一页。
“好莱坞”
标记引发的骚乱已经结束,没有任何地方提到埃米特·斯普拉格、大陪审团对房屋缺陷的调查、那幢被付之一炬的房屋和尸体。
我渐渐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我花了一段时间才醒悟过来——归功于一个又一个钟头盯着四面墙壁啥也不想——不过最后还是找到了到底是哪儿不对劲。
答案是一丝很难站住脚的直觉:埃米特·斯普拉格设局让李和我去杀死乔吉·蒂尔登。
他对我明目张胆地说:“要我告诉你去哪儿找乔治吗?”
这么说非常符合他的性格,他要是遮遮掩掩,我反而会起疑心。
李揍了他以后,他马上就说了实话,让李去找乔吉。
他会不会希望李见到杀死大丽花的凶手时正在气头上呢?他会不会知道乔吉囤积了盗墓得来的宝物,希望借此让李和我涌起杀意呢?他是否期待乔吉抢先发起冲突,结果是要么除掉他,要么除掉两个惹出那么多麻烦的或贪婪或多管闲事的警察呢?还有,为什么?动机何在?为了保护他自己?
这套理论有个巨大的漏洞,也就是说,埃米特必须胆大包天到了几乎有自杀倾向的地步,而埃米特却不是会自寻短见的那种人。
既然乔吉·蒂尔登已经领受了惩罚——毋庸置疑,杀死黑色大丽花的凶手就是他——我缺少说得通的理由继续查下去。
可是,这其中还是有一个微不可查的松脱线头:
1947年我第一次与马德琳睡觉时,她说起曾在几个酒吧给贝蒂·肖特留过字条:“和你长得很像的人想见你。”
我说这个举动搞不好有朝一日会给她带来麻烦,她说:“我会处理好的。”
最有可能替她“处理好”
的人是警察,但我拒绝了。
另外,从时间顺序上说,马德琳讲这句话前后,正是李·布兰查德初次勒索斯普拉格家的时候。
这条线索非常靠不住,来自间接证据,纯属推测,或许只是又一个谎言或者半真半假的事实,抑或是一丝无用的信息。
拆开这个松脱线头的蹩脚警察,他的整个人生就建立在谎言的基础上。
要碰碰运气追查下去,我只想得出这么一个合理的理由。
离开大丽花案件,我就一无所有了。
我借用哈里·西尔斯的无标记警车,一连三天三夜蹲点监视斯普拉格家。
玛莎开车上班、回家;拉蒙娜待在家里;埃米特和马德琳外出购物,做白天该做的其他杂事。
第一和第二天晚上,四个人都留在屋子里;第三天晚上,马德琳扮成大丽花悄悄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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