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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把洗好的新鲜羊□端出去,突然见到伯纳拿着一个竹筒奔过来,道:“吉玛,我们今天捉了很多竹虫,你说可以吃,怎么吃法?”
孙志新伸头往竹筒一看,乐了。
(欢迎您n.n)
伯纳手里的一只大竹筒里装满了肥胖的竹虫,全像蚕蛹一样在那里扭动,猛一眼看上去万头攒动着挺恶心。
但孙志新知道,这玩意儿瞧着像蛆虫一样让人不喜,实际上炸过以后是道美味,又香又脆不说,还特别营养,富含蛋白质、氨基酸、脂肪酸、矿物质、维生素,实在是好东西,最适合用来佐酒。
孙志新不是女人,他是那种非常阳刚英武的男子,不惧软绵哒哒的长条状肥胖昆虫,吃这玩意儿孙志新一点心理阴影都没有。
以前去广宁旅游的时候他就吃过,价格还特别贵,当时就没吃过瘾。
而且在广宁吃的是人工养的,看着像发育不良一样,哪像伯纳手里竹筒里装的,全天然绿色无污染,一只只全是乳白色,肥胖之极。
至于眼前这里史前野人,怕是更没有吃这种外形可怕的昆虫的心理阴影。
上次布库和鲁高因啃鹿头的时候就把孙志新雷坏了,觉得就算是自己都无法做到这么强大的地步。
所以理论上来说,他们能接受吃竹虫。
没见伯纳那仨喜笑颜开的掏了一下竹虫,又乐颠颠的跑来让孙志新做了来吃?这就是证明。
好东西啊!
孙志新心里高兴坏了,忙烧开水,将竹虫倒进烫死,再换水洗净。
然后往陶锅里倒上油,这是他最近熬炼的动物油脂,想着时不时可以煎炒或是焖炸什么的改善口味,此时正好拿来炸竹虫。
竹虫一下锅,顿时被滚油炸得噼啪作响。
白胖的竹虫全被油推得满锅翻滚。
油炸的手法没人见过,所有人全都大感兴趣的围着孙志新站开。
康的鼻端飘过浓烈的香气,禁不住脸上动容,纳鲁家的吉玛果然像奥格说的那样,有一手很特别的烹调食物方式。
那东西看着就是虫子,被他这样一弄,竟是香得出奇,料想味道会很好吃。
大约炸了三分钟,全部竹虫都已经被炸成金黄带棕的颜色。
(欢迎n.n)考虑到接受度的问题,孙志新将它炸得略老一些,口味更接近香脆带焦,然后再将多余的油滤出来。
竹虫脂肪含量高,炸过之后油不会消耗,反而会变多。
再撤入盐粒,用力颠抛陶锅将盐拌匀,出锅,就这么简单。
“来,试试。”
孙志新指指碗里的油炸竹虫,觉得这是自己到了这里以后做得最好的一道菜。
因为人制做它的工艺仅需要油炸,佐料也只需要盐和花椒,没花叔的话有盐就凑和。
它的制做简易和原味的鲜美才把事情变得这么好办。
就见油炸过的竹虫不再软绵绵的,而是呈黄金色的肉条状,不再狰狞着而是让人食欲大起。
所有人早已经被炸制过程中飘出来的香味引得口水横飞,一听说可以吃,立即冲上来哄抢。
野人嘛,去他的餐饮礼仪,在这里就没这说法。
孙志新见狼多肉少,赶紧拿石碗抢一些给纳鲁留着。
“啊哟!
真香!”
里肯吃得满嘴生香,只觉又香又脆,微微带着一股焦糊味道,还有一股咸津津的咸香,嚼在嘴里竟是回味无穷。
“唔,唔!”
布库嘴巴明明不得空,还要得瑟:“我说过,我吉玛做的东西最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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