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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总说老来得子,必定喜欢。
眼前的儿子着实让曾国民想起身踹一脚。
老儿子长相随了母亲,男生女相,精致的眉眼,带笑的唇,特别是那双眼睛最像曾国民的妻子。
曾国民妻子十年前就去世了,自那之后,老儿子就整个人都变了,从一个成绩优异的大学生变成得叛逆。
由于职业缘故,曾国民留在家里的时间太少了,和家里孩子们的相处时间手指头都数得清。
算一算时间,曾国民已经有两年多没见过眼前的老儿子了。
“宋清风,坐有坐相,那二郎腿给老子放下来,你看看你这样儿,不知道的还以为哪来的小流氓呢。”
曾国民最终还是没忍住开口嫌弃了两句。
“您老还是那么多规矩,行行行,放下来行了吧。”
宋清风说着把腿放下来,端正几分坐姿,然后佯装不经意问道:“最近身体怎么样了?您还没看到我娶媳妇呢,可得撑久一点。”
“去个屁的,你娶媳妇儿,下辈子我都等不着,你说说你年纪一大把啥时候才能定下来,我听你大哥说了,前段时间还看到你领着一个女同志逛百货大楼,你要是真喜欢就定下来,年纪也不小了。”
宋清风,随母姓,名字取自清风霁月四个字。
然而宋清风这人,表面人如其名看起来清风霁月,实际上性子那叫一个叛逆,斯文败类这个词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就在两人说话的时候,咚咚咚敲门声响起。
听见声儿,曾国民开口喊了一句。
随即病房门打开,几个人从外面进来。
走在最前面的是陆汉林,后边是王靖,接着进门的是沈瓷。
当沈瓷纤细的身影走进来,立即就察觉到一抹视线落在自己身上,那眼神极具倾略性,让沈瓷第一时间抬头看了过去。
映入眼帘是一张精致的脸庞,气质看起来斯斯文文,然而那双眼睛露出截然不同的一面。
看到对方第一眼,沈瓷脑海中迅速翻阅,确定不是原主认识的人。
那么,对方看她的眼神,倒不像是初次见面。
宋清风瞅着眼前的女同志,微微挑眉,嘴角笑容扩大。
巧了不是,又见面了。
就在宋清风盯着她的时候,沈瓷已经淡然你若收回了视线,甚至接下来都没多看他一眼。
随后,沈瓷从曾老口中得知,病房里多出来的男人叫宋清风,是曾老的小儿子。
按照惯例,几人给曾老检查身体,问了一些问题。
大概十几分钟,他们就离开了。
随着他们的离开,病房门被顺手带上,听到关门声响起那一瞬间,曾国民忍不住了。
儿子眼珠子都黏人家小沈身上了,他又不瞎。
“宋清风,把你那些乱七八糟的心思收起来,小沈可是好女孩,回头我打算介绍给曾朗月。”
曾朗月,之前曾国民提到过的大孙子,比起吊儿郎当的宋清风,曾国民觉得曾朗月更适合沈瓷这个年轻人。
就一点,朗月这么多年就没处过对象。
不像宋清风,花心大萝卜。
对上老爹看过来那嫌弃的眼神,宋清风被气笑了。
老爷子这什么眼神儿啊,他又不是十恶不赦的坏人。
再说了,他们那圈子,逢场作戏罢了。
“爸,您那心思收一收,我觉得沈同志,朗月降不住。”
宋清风笑着开口说了一句,接着又开口道:“我觉得沈同志挺适合我。”
那股子狠劲儿,他一看就喜欢。
“朗月不合适,你就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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