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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敢。
但总不能说“我兄长看上”
的吧?
苏榛不但认识,还很熟,搁古代是只有达官显贵家才见得到这种东西、就算搁到现代,那也是极其珍贵的木材品类。
它最大的特点是颜色,刚砍伐下来是浅红色,时间越久颜色越深,最终如鲜血似的。
所以才叫“血龙木”
。
至于苏榛为啥会认识,因为她家铺子里卖的很贵的一批骨灰盒是拿它做的啊……
可重点不是它能做骨灰盒,重点是苏榛发现这吊儿郎当的家伙倒也是有几分用处的,完全就是个奢侈品产品顾问啊。
说实话拿金丝楠雕板当衣领镶片的人苏榛确实是没见过的,便直接说了:“旁人只知用金银珠宝堆砌奢华,你用珍稀木材配精湛工艺,这要是放在恰当的地方,倒确实是独一无二的格调。”
盛锦书听着苏榛的话,先是一愣,眼神中闪过一丝难以置信。
并且在脑袋里直接过滤掉她话中的“要是放在恰当的地方”
这句重点,仅留下了“独一无二”
跟“格调”
。
在他过往的人生里,身边围绕的人大多会顾忌他盛家二公子的身份。
对他的穿着打扮基本都是表面奉承、背地嫌弃,说他行事浮夸。
从未有人能像苏榛这样理解他明明就是“于工艺材质,执念甚深”
的人啊。
盛锦书心中少有的酸涩,还带了喜悦。
他觉得在这世间,终于有一女子能懂他对精致的热爱。
他觉得苏榛的见解独到而深刻,为什么呢?因为她的见解跟自己一致了。
总之,他在心里认定苏榛就是能与他在“格调”
上并肩同行的知音,这份难得的“默契”
,让他对苏榛的好感又攀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当然他的心理活动苏榛并不知晓,她要是知道,会后悔说了以上那番话的……
第177章
盛锦书把苏榛引为知已,那对待知己当然就有不同的待遇。
立刻就派同他一起来的小厮回城,去他私库里把那些藏品都拿过来。
但一码归一码,苏榛也没想着占他便宜或是占盛家的便宜,就按租用来办。
但无需付现银,她承诺盛锦书,可以在嘉年华期间、把火锅城无偿交由他使用三日,营业额都归他。
盛锦书一听,不能说毫无兴趣吧,起码也是兴趣为零……
“本公子是来游玩的,不是来开酒楼的,本公子——”
苏榛直接打断,她真的发现对待盛锦书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打断,否则他会离题万里,“我是建议你可以用这三日时间举办一个以收藏为主题的高端局,就是收藏品鉴夜宴的形式。
你名下有那么大一间牙行,办这种局的好处自是不用我再教了吧?”
盛锦书眼神清澈:“所以办这种局有什么好处呢?”
苏榛:“……我有时候真的想给你测测IQ。”
“那是什么?”
苏榛深呼吸,凝视了会儿盛锦书,心中有些无奈,但眼前这“地主家傻儿子”
毕竟是盛重云弟弟,想了想,还是认真说了:“收藏品鉴夜宴对盛家的好处我就不多说了,你回头问你堂兄便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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