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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华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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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史迪威的祖先是英国人。
祖父乔.史迪威是位颇有头脑和富于报复心理的干货商人,因经营房地产而积累了大量的财富。
父亲本杰明.史迪威是位性情固执的绅士,并于一八八三年三月十九日生下史迪威,给他起的名字是约瑟夫.沃伦。
这个聪明活泼而又有进取心的孩子最喜欢干的事,是爬房顶和在马槽里淹死老鼠,最不喜欢的是礼拜天的礼拜。
而这种不安分或曰喜欢自行其是的性格至死未改,成为史迪威在华悲剧事件中的性格原因。
史迪威原本是要上耶鲁大学的,只是因为他在中学复习期间恶作剧,才在父亲的安排下考上了有名的西点军校。
在军校读书期间,他天赋最高的是语言,其中法语成绩名列全班第一;他最喜欢的是运动,且又偏爱大运动量的体育锻炼,他是西点军校长跑队队长、划船运动员、足球运动员,同时还享有把篮球引进西点军校的美誉。
这充分说明他有着极强的竞争意识和求胜心理。
自然,也为他后来从军过非人的战争生活打下了基础。
史迪威于一九○四年毕业于西点军校,以少尉军阶被派往菲律宾第二步兵团服务,两年后回国,被调到母校——西点军校任法文、西班牙文语言教官,对他这位语言天才而言堪称是如鱼得水。
他非常轻松、愉快地当了五年教官,于一九一一年再次奉调去菲律宾,顺路过中国,小住十三日。
这是他第一次到中国,或许是因正好赶上辛亥革命,亲眼见到了中国人民反抗清政府的义举,由此和中国结下了一种亲缘。
换言之,他十分热爱中国美丽的山河,分外喜爱一贫如洗却吃苦耐劳的下层人民。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史迪威奉命调往法国,在美国最有名的军事统帅潘兴将军领导的情报处服务。
因他精通法语,又勤于思考,所以由他主持的情报工作十分出色,赢得了潘兴将军的赞赏。
在这期间,他认识了时为第一步兵师参谋的马歇尔和史汀生。
这是他和未来统帅美军的两位主要将军相识乃至于相知的开始。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史迪威奉派到中国北京充任美军语言教官,一住就是三年。
他不仅亲眼目睹了“五四”
运动前后的中国情形,而且开始努力学习汉语,广泛接触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
也就是在这期间,他学着中国人起名的习惯,取华字谐音史迪威为名,与此同时,他和北洋系的政客、将军始有交往,并和冯玉祥、阎锡山、商震等人结下友谊。
不久,史迪威奉调回国深造,曾和日后名声大噪的艾森豪威尔将军同级。
一九二六年他再次奉派到中国天津美军第十五团任营长,顶头上司就是马歇尔中校。
他们共事虽说仅有八个月,而且这两位性情相反的军人谁也不承认结下很深的友谊,但马歇尔这位“在美国陆军中最有军人风度”
的将军,的确在影响着史迪威的后半生。
请看如下事实:
马歇尔回国以后致力于美军军事变革,并通过主持本宁堡步兵学校发动所谓“本宁革命”
。
为此,他请来了享有东方问题权威之誉的史迪威出任战术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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