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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的事情,有了开头就必然会有结果,哪怕是一窝苦瓜,瓜熟透了也总会落地。
一九六八年,金秀怀上了我们的第一个孩子,看着金秀渐渐出怀的肚子,我俩想,不管怎么说都该结婚了。
金秀的父亲是重庆肉联厂的普通工人。
虽然他们家庭很困难(金秀下面有两个弟弟,父亲患高血压病休在家,母亲无工作),但是两个老人很开通,他们说:“你们是自由恋爱,我们没有意见。”
于是,我和金秀回到新店,让公社干部袁大文办了结婚证,回到重庆举行婚礼。
结婚仪式安排在枇杷山我家里,江对面恰好是长安兵工厂,当天重庆的“八·一五”
和“反到底”
两派正在搞武斗,长江两岸一直响着武斗的枪炮声,好像是在为我们的婚礼鸣炮致敬。
既然已经结婚安家,总不能一直住在岳父母家里。
不久,金秀就拖着大肚子,跟我一起回到了新店公社。
回到公社也犯愁,那时青山茶场已经散了,我俩就像流浪街头的游民,没有家,也找不到工作。
公社也很乱,知青造反派和农民造反派刚刚打了架,公社小街空****的,院墙上残留着撕毁的标语。
我和金秀也顾不得许多了,就擅自住进了人去楼空的社长寝室。
公社成立革委会后,社长又把我们安排到街上居民刘启明家的空屋里住。
当时,熊大容、刘继开、王金霞、阎家禄几个女生也回到了公社,社长也安排她们住在街上,我们知青就在一起开伙。
眼看金秀一天天要临产了,我心里十分着急。
有一天中午,我匆匆忙忙到公社粮店去打油,“钱粮店”
却到公社食堂吃饭去了。
我赶到公社食堂,“钱粮店”
正一只脚跷在长板凳上俯身扒饭。
我轻言细语地催他打油,他却很冒火,大声吼道:“知青又怎样嘛,吃了饭再说!”
接着还说些骚言杂语,口里不干不净。
我年轻时性情很粗暴,就是别人喊的“天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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