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搜旺小说】地址:https://www.souwangzhi.com
第九十四章根本不值钱
前世,在他晚年的时候,积累了一些下套子的经验。
那个时候,年轻人都出去务工了,村子里面都剩一些老年人,以前那些宝贝式的打猎经验,也根本不值钱了。
所以江辙就跟一些猎户交流过,学习了不少有水平的手艺。
这要想抓到兔子,关键在于把套子下在什么地方,如果胡蒙一气的话,最多逮个一两只,那还要运气好才行!
真正靠手艺的,那就是要找新路线,尤其是那种狭小的路径,是最容易抓到兔子的。
当然,走路的时候也要小心,绝对不能碰到野兔留下的脚印,否则那些狡猾的小家伙,可就会绕道走了。
江辙观察了一下现场,然后仔细的思考了一下,小心翼翼的沿着外围,把铁丝套子全部都放了进去。
在下套子的旁边,江辙还用树枝做了一些记号。
毕竟这地方这么大,如果没有记号的话,下一次再过来,那可就不好找了。
而且这年代,铁丝可是个宝贝东西,每家每户都稀罕着呢!
忙完之后,江辙又顶着风雪,一路赶回了家,冻的脸都有些发青了。
他赶紧烤了一下火,然后用热水烫了一下脚,就钻进被窝中,美美的进入了梦乡。
……
次日清晨,江辙刚吃完早饭,正准备去检查一下套子的收获,结果却被人给堵了回来。
有七八个小青年,都笑呵呵的过来找他,全部都是屯子里面的玩伴。
“小辙,听说你最近可威风了,还弄死了好几头野猪啊!”
一个穿着花袄子的女孩子,走过来就拍了一下江辙,笑呵呵的说道。
这东北姑娘,大多数都很爽朗,要说这性格,跟大老爷们也差不多……
江辙揉了揉肩膀,笑着说道:“凤兰,你这下手也太没轻没重了,咋的,想废了我啊?”
这个叫凤兰的姑娘,大名叫做周凤兰,就是周万民的堂妹,在这群小年轻中,算是最活跃的一个了!
“你说啥呢?”
这个女孩子推了一把江辙,笑着说道,“大家都过来找你玩,你不请我们到屋里坐坐啊?”
大冬天的,这个屯子也没有什么农活,像这些小年轻们,一个个也都闲的慌。
基本上没事,就会成群结队的串门,聚在一起闲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