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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几乎有点自愧是北平人了。
他有点知识,爱清洁,可是,他看出来,他缺乏着乡民的纯朴,力量,与从地土中生长出来的智慧。
有许多事,乡民知道,乡民能作,而他不懂,不能作。
他的知识,文雅清洁,倒好像是些可有可无的装饰;乡民才是真的抓紧了生命,一天到晚,从春至冬,忙着作那与生命密切相关的事情;而且到时候,他们敢去拼命——尽管他们的皮肤是黑的,他们的血可是或者比他的更热更红一点。
他开始不注意自己的外表。
看着自己身上的破衣服,鞋子上的灰土,和指甲缝中的黑泥,他不单不难过,而反觉得应当骄傲。
他甚至于觉得乡民身上若有虱子,他就也应当有几个。
以前,在北平的时候,他与别的青年一样,都喜欢说“民众”
。
可是,那时节。
他的“民众”
不过是些无知的,肮脏的,愚民。
他觉得自己有知识,有善心,应去作愚民的尊师与救主。
现在,他才知道,乡民,在许多事情上,不但不愚,而且配作他的先生。
他开始放弃了大学生的骄傲,而决定与乡民们在一块儿工作,一块儿抗敌。
而且,要把他所知道的教给乡民;同时,也从乡民学习他所不知道的。
他不大会唱歌,而硬着头皮给百姓们唱抗战的歌曲。
他不会演戏,而拉长了脸上台。
他不会写文章,可是拧起眉毛给人们写抗战的故事。
同样的,他不会骑马放枪,可是下了决心请百姓们教给他。
他甚至于强迫自己承认,乡下的红裤子绿袄的姑娘比招弟更好看。
假若他要结婚,他须娶个乡下姑娘!
同时,百姓们是那么天真,他们听,看,相信,他那连牛都不高兴接受的歌曲,话剧,与故事。
他更高了兴,不是因为自傲,而是因为他已和乡民打成一片。
他相信自己若能和乡民老在一块儿,他就能变成像乡民那么纯朴健壮,而乡民也变成像他那么活泼聪明;哼,打败日本简直可以比杀只鸡还容易!
这天真,高兴,自信,使他忘了北平。
在北平,他一筹莫展;现在,他抓住了爱国的真对象。
爱国成了具体的事实——爱那些人民与土地。
战争,没想到,使都市的青年认识了真的中国。
他更瘦了些,可是身量又高出半寸来,他的脸晒得乌黑,可是腮上有棱有角的显出结实硬棒。
没法子和乡下青年打篮球,他学会和他们摔跤,举石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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