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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莎雅,加上一行:继承父母遗产一千万。”
被叫到名字的低位死神立刻在冥王的□□明上添上一行,整张人生经历全部重排,直到合理无误才重新显现。
——柯恩·奥菲斯,1991年3月16日出生于底特律,限年二十三岁,于今年毕业于纽约大学。
父母于三年前车祸身亡,留下遗产一千万美金和纽约曼哈顿一套三层小楼,小楼报废于十天前的一场帮派械斗中,来哥谭找工作。
暂时就这样,先套上几个空白补丁,等要用的时候再补。
走之前,赫尔淮斯特意叮嘱留守在冥界的低位死神们:“你们不能离开冥界,但可以让其他人知道冥界苏醒的消息。
所有擅闯冥界者,由亡灵骑士斩杀,一个不留。
尤其是一个叫做康斯坦丁的人类,如果他闯进来了,不要听他说话,杀。”
死亡嘱咐过他,人类中出现了一个特别能说会道,还骗了天使和恶魔无数次的施法者,那个人类叫做康斯坦丁。
以他的实力,在无人带领的情况下进入冥界也不是不可能,但他进来了就别想轻易出去,亡灵骑士未必能要他的命,削他一顿狠的却是绰绰有余。
游走在冥界各处的亡灵骑士领命:“遵从您的命令!”
赫尔淮斯这么下令倒不是想要康斯坦丁的命,只是防患于未然。
如果哪一天康斯坦丁来到冥界救哪个人,已经死去的亡灵在没有经得冥王允许的情况下重归人间,冥界不跟天堂和地狱一样成筛子了吗?你想来就来,想带谁走就带谁走,当他这个冥王是死的吗?
不让银色死灵深渊一口吞了他,都是看在这个人类在不久前拯救了许多人的份上。
这个叫康斯坦丁的人类是个典型的中立阵营,在大事上看得分明,就是……手段太脏,下手特别阴,嘴还能说,上下嘴皮一碰就能颠倒黑白,死的都能说活的那种,专业坑队友一百年。
赫尔淮斯天然不想和这样的人打交道,说会儿话他都嫌累,他是那种擅长打直球的神明。
顺着名片上的地址,伪装成普通人的赫尔淮斯来到了他在哥谭的住所,是钻石区的一处小区,他的公寓在九楼905号。
据说,钻石区是哥谭安全系数相对较高的住宅区。
看着专属哥谭的亡灵册上跳动增长的数字,赫尔淮斯深沉地想:哥谭真的是很不简单呢……以后得派三到五个死神过来,不然一个死神肯定会忙不过来。
刻耳柏洛斯嗅了嗅这座城市的空气,随后露出陶醉的表情:“主人!
这里有好多好吃的食物!”
地狱三头犬以灵魂为食,它和银色死灵深渊的作用其实是一样的,粉碎那些彻底堕落、完全浸入罪恶,无可转圜的灵魂。
但它不能吃生魂,就是未死之人因为各种原因而离体的灵魂,也不能动嘴去啃冥王盖章允许入轮回的灵魂。
刻耳柏洛斯陶醉地嗅闻着对它而言极为甜美芬芳的空气,这空气里满满都是食物的味道,简直是梦想中的食堂!
它此时并不饿,冥河对岸的亡灵中有很多亡灵都是得进它和银色死灵深渊肚子里的,前段时间它吃了很多灵魂,以至于现在都还是饱的。
它还有好几百个灵魂吃不下了,只能暂时存在银色死灵深渊那里,等它什么时候饿了,再什么时候去吃。
哥谭的食物气息实在是太香了,大大地勾起了它的食欲,这可不能怪它。
刻耳柏洛斯:我就闻闻,现在不下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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