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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只是短暂地思索片刻,立刻就打电话给助理,“更改目的地,我要飞去纽约。”
助理就问,“好的。
一小时后起飞?”
“半小时。”
埃利奥回答。
然后他就挂断电话,开始飙车。
从罗马飞纽约要十个小时,从巴勒莫直飞纽约却只要九个小时,埃利奥还来得及打个时间差,提前赶到约翰维克那儿;要是他按照原定计划慢悠悠地开一小时车过去,那多半就来不及了。
于是,就按照埃利奥的设想,他一路狂奔到巴勒莫机场,直接登上正好结束航前检查的飞机,在九个小时后抵达纽约。
一出机场,同样是助理安排的黑色轿车低调地等在那里,直接载着埃利奥往约翰维克的住处去了。
整个过程丝滑流畅,没有一点儿卡壳。
埃利奥坐进车里,知道桑蒂诺的飞机还在天上,结结实实地松了口气;他也想过在机场拦下桑蒂诺,但桑蒂诺的团队大概也是料到了可能会有刺客来袭,正在提前严加防守每一个出入口。
看到那么多人流,埃利奥就放弃了在机场的行动计划。
要是到时候打起枪战,他们肯定顾不上无辜群众。
但据他所知,约翰维克独自住在纽约富人区一栋风景优美的独栋别墅里。
那地方远离市区,堪称荒郊野外,很适合干点不该干的事情。
“不该干的事情”
,具体指埃利奥半夜开车到他家附近,发现引擎声太过引人注目,遂下车步行潜入车道,准备爬到他们家屋顶上等待桑蒂诺的到来。
但尴尬的是,约翰维克家里养了一条狗。
作为一个训练有素的刺客,埃利奥知道怎么安抚路边的流浪猫和流浪狗。
他会熟练地摸狗肚子、挠猫下巴,拥有应对小动物的丰富经验,但绝对没有应对狗和主人这种组合的经验。
蹲在门口的比特犬默默地盯着他,身后的尾巴一动不动。
那个大约就是约翰维克的斯拉夫人从里面打开了门,也默默地盯着他,一只手背在身后。
“你可能走错地方了。”
约翰用他带着浓重口音的英语说,“这里是我家。”
埃利奥微妙地松了一口气。
那个传说中用一根铅笔连杀三人的“夜魔”
约翰维克居然没立刻对他喊打喊杀,而是递出了一个假到不能再假的台阶:
众所周知,世界上最看重隐私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有钱人,一种是罪犯,而有钱人通常是罪犯,罪犯通常又是有钱人;两者结合的约翰维克就住在这极度重视隐私的富人区里,走到他家门口要先驶过社区公共道路,再经过那几十米长、两侧种满高大茂密植物的车道,然后才能按下门铃,通知来访。
谁能走错这么长的路!
“抱歉,”
埃利奥连忙借着台阶下了,“我应该先递拜帖的。
你是约翰维克吗?”
“我是。”
约翰说,“你有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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