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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条款与租界何异?中国政府绝不能接受!
在厦中国公民的权益,必须由中国政府保障。”
“这不是租界,是特殊行政区域。”
梅津美治郎寸步不让“在厦日本人的民事、刑事案件,必须由日本领事馆审理,中国警察未经皇军同意,不得进入日军控制区域。
此外,厦门港的码头,仓库,皇军享有优先使用权,海关税收需提取三成作为皇军防卫经费。”
何应钦听得目瞪口呆,这些条款比租界还要苛刻,简直是将厦门变成了日本的殖民地。
谈判陷入僵局。
何应钦借口“需请示中央”
,暂时中止会议。
回到下榻的酒店,他立即致电成都,却被告知南京先生正在视察川军部队,无法接通。
5月9日,谈判重启。
何应钦提出修改条款“驻军人数最多3000人,治外法权仅适用于日本军人,海关税收不得挪用。”
梅津美治郎当即拒绝“何将军,这是最后通牒,没有修改的余地。
要么签字,要么皇军继续推进。”
他顿了顿,语气带着威胁“我已经接到军部的指令,若今日无法达成协议,皇军就会对漳州发起进攻。”
何应钦的额头渗出冷汗。
他看着窗外的上海夜景,想到不久前的淞沪抗战,心中天人交战。
签了字,就是千古罪人!
不签字,日军可能真的会进攻漳州,到时候也会影响了校长平定西南的计划。
就在这时,副官悄悄走进来,递上一份电报“部长,成都回电,委员长说‘相机行事,以大局为重’。”
何应钦闭上眼,深吸一口气,他知道,南京先生这句话,就是让他妥协。
看着协议上“厦门主权归中国,行政权由中日共管”
的文字,何应钦的手有些微微发颤,最终,他拿起钢笔,在协议末尾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这份被后世称为“何梅协定”
的文件,除了驻军、治外法权等条款,还规定日本有权在厦门设立警察署、日本商人在厦投资享有免税优惠。
协议签订的消息传回南京,舆论一片哗然。
《大公报》以“鹭岛蒙羞”
为题,痛斥“征服软弱,丧权辱国”
,文章写道:“厦门之失,非战之罪,乃外交之耻!
何应钦签订的协议,无异于将厦门拱手让人!”
上海、南京、武汉等地的学生纷纷走上街头,举着“还我厦门”
“打倒日本帝国主义”
的标语抗议,不少市民也加入游行队伍,要求政府废除协议,坚决抗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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