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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刀!”
容钦一睡起来就发现放在枕边的匕首。
莫尔乌斯如他所言,准时将匕首送了过来。
匕首被细心打磨抛光,重新打了鞘,上面嵌满了珠光宝石,与之前判若两刀。
一道银色的凛冽光线划过眼前,豁然是匕首的亮光。
刀身薄如蝉翼,刀背呈现青黑色,刀身上被刻了繁复的花纹,定睛一看,是血玉花。
这可是他活命的利器,容钦看到他现在这样美丽锋利,很是高兴。
莫尔乌斯一推开门,就听见小幼崽用甜甜的小奶音喊:“爸爸呀~”
直戳老父亲的心坎儿,心顿时软的一塌糊涂。
“该起床了,今天还要去泡血池。”
“好的哦。”
知道不是要煮自己后,容钦就对泡血池不在抗拒,乖乖应声,并自己穿衣服。
昨天爸爸给他穿的时候,他已经把步骤都悄悄记住,先穿哪件,再穿哪件,一件都错不了。
容钦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衣服没穿错,只是将上衣小马甲的下摆有点怪异,他整了整,却越整越奇怪;胸口的蝴蝶结系的歪七扭八;衣服上的小坠子也互相缠绕打结……
再扭头看看旁边的爸爸:整齐排列的扣子,自然垂顺的流苏挂坠,连每一个褶皱都被打理的非常平整。
小容钦继续整理,却毫无章法。
你让他拿上匕首,可以去把丧尸当西瓜切,但对着这柔软的几片布料,却只能不了了之,跑过去眼巴巴趴在爸爸腿上。
意思很明确:你给我穿!
莫尔乌斯又发现了一个小幼崽的不好习惯,那就是想要什么都不直接开口,只会用眼神巴巴的看着别人。
像是知道说出来别人会不同意,便试图克制自己的欲望,但极致的渴望不会因克制消弭,只能从眼角眉梢的缝隙中流露出来,向每一个路过的人传递求救的信号。
偶有好心人,实现了他的一二心愿,他便像是从中得到了甜头,之后屡试不疲。
莫尔乌斯有一瞬间想下狠心,不必理他,逼着他自己将想法说出来。
回过神来后却又是心软。
小容钦又能有什么错呢。
是那个世界将他的孩子逼迫至此,追根溯源来说,不过是他的错、血族的错。
“你看,这个衣摆不要塞进去,这样放出来......领结是这样系的,从这里绕出来,再穿进去......还有挂坠......”
莫尔乌斯蹲下身,给容钦一一穿戴好,耐心地讲解衣服的正确穿法。
“谢谢爸爸”
,容钦抱住爸爸的头,拿自己的小脸蛋蹭蹭。
有爸爸可真好啊。
整理好衣服,莫尔乌斯抱着容钦往外走去。
只是容钦明白归明白,心理和身体本能还是没能避免。
一旦察觉到莫尔乌斯有走动的迹象,小容钦便立刻起身,追赶过去。
“爸爸爸爸~”
一直不停地喊,像是养了一千只鸭子,聒聒噪噪。
让莫尔乌斯既心酸又好笑,只能一动不动地在原地等着容钦泡完,顺便处理族中事务。
现在去往的是昨日的那个大殿。
“爸爸,亲王和王有什么关系呢,他们是什么和王很亲的人吗?”
莫尔乌斯听见这话,很是忍俊不禁。
血族位于兰迪卡尔大陆的西部,是恶魔与人类世界的交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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