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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从饭店出来,天已经黑透了。
冬天天黑快,夜又长又冷。
罗峰刚从医院放出来,想走走,在河边儿走了一会儿,肚子散得差不多了,四个人又转回美食街,美食街在搞活动,到处都是人。
罗少侠给四个人都买了一串草莓糖葫芦,甜甜甜甜,又软又容易咬,比山楂里儿的糖葫芦好吃多了。
谭笑很喜欢这个味道,想着一会儿出来再多买几串带回去,不过一圈逛下来,他肚子被一杯奶茶和几串烧烤挤满之后,他就对这件事选择性失忆了。
“哎。”
罗峰突然停下来,指着角落里一家不起眼的店。
“怎么了,”
谭笑顺着他目光看过去,“你又发现什么想吃的了?”
是想吃的,不是好吃的。
峰哥的世界里,可能就没有不好吃的东西。
少侠手腕上勾着装鸭脖的塑料袋,一拍谭笑,“不记得了?坑死人一百块一块的那小木板子?很灵验写名字找男朋友那个?没印象?来来来,看了就想起来了……”
罗峰抓着谭笑手肘走过去。
“真的很灵验唉,”
罗峰边走边说,“这才几个月,我都要结婚了……就它!
单身狗之家!
哈哈!”
谭笑这才记起来这个地方。
“老板!
老板!”
罗峰好兴奋,“我来还愿!”
于念和钱岳谦站在外面一起研究这家神秘的单身狗之家。
谭笑给他们简单解释了这家店的神奇之处,两人一副嗦跌死嘎的表情。
于念翻翻找找,在堆得厚厚的木条中间找到了少侠的木条。
落笔很认真的两个字,罗峰。
于念捏着木条,写字的笔和木条不知道哪样用了特殊材料,写在上面的字就像刻上去的一样,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越发沉着,笔迹就像真诚等候着的人,渗进木头里,和时间融为一体。
于念问老板要了笔,拿着木条,落笔之前叫了叫罗峰。
罗峰很紧张的走近于念。
两个人之间莫名有种仪式感。
就连谭笑和钱岳谦都感觉到了他们那种等待要承诺什么的氛围。
于念把自己名字写好,挨在罗峰旁边,紧紧的,贴在一起,在同一块小木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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